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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》

时间:2020-02-15 16:59 作者:admin 阅读数:1031

成市监发〔2020〕33号关于印发《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》的通知

一、落实主体责任 各类学校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 要求,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(园)长第一责任,全力 组织开展食堂管理工作自查自纠,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防范肺炎 疫情在食品制售、就餐过程中传播。要在当地卫健、疾控部门指 导下落实食堂卫生防疫各项要求。卫健、疾控部门提出禁止或暂 缓供餐的食堂,要坚决停止供餐。

 二、严禁无证经营和对外开放 普通高等学校(含高等职业学校)、普通高中学校、中等职 业学校、义务教育学校等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严禁无证经营, 严禁承接宴席和对外开放。 

三、加强人员健康管理 严格按照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安保和食品 从业人员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成教安〔2020〕4 号) 要求,做好员工健康排查,每天对在岗员工测量体温,做好晨午 检记录,发现有发热、咳嗽、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,立即停止其 工作并及时就诊。在岗员工需配戴口罩上岗,并及时更换口罩, 加强洗手及消毒频次,每天对工作服进行洗涤和消毒。建议就餐 区域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和洗手消毒物品,对就餐人员进行 体温测量,方便就餐人员餐前洗手消毒。 

四、加强餐具和工用具管理 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,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加工工 具、盛放食品的器皿在每次工作结束后及时清洗消毒。对冷冻冷 藏和保鲜设备应进行检查、维护保养,并确保清洁卫生;提供送 餐到教室的,应对外送餐食的餐车、保温箱、周转用具等及时清 洁消毒。

五、加强场所环境卫生管理 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(完善门禁系统),非本食堂 人员不得进入后厨。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,手机进后厨 应经消毒处理。保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的空气流通,减少桌椅 摆放, 采取加大就餐者之间空间距离的措施;食堂内应配备有抑 菌作用洗手液和手部消毒化学品,加强对加工场所、就餐区域、 人员通道、电梯间和洗手间等场所的消毒灭菌。对餐厨垃圾应使 用加盖式垃圾桶并使用垃圾袋,废弃口罩、手套应放在密闭容器 内,每天对垃圾桶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。

 六、加强食品原辅料管理 严格按照《成都市中小学(幼儿园)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 配送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要求,落实采购各环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 制度并存档记录。食品、非食品、食品相关产品、化学品应分开 存放。散装食品拆包装以后,应留存产品原始包装信息。食物成 品、半成品和原材料应分开存放,冷藏食品在 0~8℃储存,冷 冻食品在-15℃以下储存。加强储存环节管理,防止食材交叉污 染。

七、加强采购环节管理 要求食品原料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, 供货商、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、运输、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 罩,彼此之间保持 1 米以上的安全距离。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 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,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,查验食材 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。保持食材采购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,专 车专用,净菜、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,每次运输 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。 

八、加强加工制售环节管理 按照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要求加工制作食品。加 工工具、容器、器皿做到生、熟、半成品分开。对食品原材料如 鱼类、肉类、蔬菜类进行分池清洗。烹调制作菜品应烧熟煮透, 其中心温度应达到 70℃以上。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(说话的唾 液、咳嗽、打喷嚏所致)灰尘、蚊蝇等污染的设施,出售的食品 不得无保护暴露(建议主要供应套餐,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 模式,降低飞沫传播风险)。需分送至教室用餐的,分餐人员必 须佩戴口罩和手套,应在盛放菜品器皿上加盖或者使用保鲜膜罩 住菜品,使其在传送过程中不被污染并确保热菜保温在 60℃以 上分送过程中,尽可能采用无接触配送的形式。 

九、加强限制性食品管理 严禁采购或使用病死、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 制品和需现场宰杀的活禽畜动物;严禁经营、贮存野生动物或野 生动物制品;严禁饲养畜禽和宠物;严禁中小学、幼儿园制售生 冷、冷荤、凉菜、凉面、裱花糕点等冷荤凉菜;建议高等学校暂 停生冷、冷荤、凉菜、凉面、裱花糕点等冷荤凉菜供应。

 十、倡导轮流和分散就餐 食堂可采用轮流或分散的方式就餐,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 感染。倡导自带餐具、分散就餐。